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甲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名城花园小区南门内外路面铺设沥青改造工程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名城花园小区南门内外路面铺设沥青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30日下午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SW-202401号
2.项目名称:名城花园小区南门内外路面铺设沥青改造工程
3.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2.14万元。
4.最高限价:42.14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个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招标响应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5月-2024年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 供应商2024年5月-2024年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 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①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或情况说明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三、采购文件提供信息
采购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请在公告期限内规定时间(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节假日除外)内自行前往代理机构购买,购买时携带供应商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缴纳资料费现金300元,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招标。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下午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三室( 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30日下午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评标室( 扬州市翠岗路4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3、本项目在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公告。
8、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保证金
9、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甲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项目联系人:金乐 0514-87302219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1日